Saturday, February 26, 2011

吃飯和說話(李愛如)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還是重慶市委書記的時候,曾經妙解“和諧”。他說,如果把“和諧”二字拆開,“禾”加“口”為“和”,就是人人有飯吃;“言”加“皆”為“諧”,就是人人有話說。

中國在“人人有飯吃”這一節,是做得很好了,從春節後的職場從以往的“人找事”變成“事找人”,就可窺知一二。但說話,卻不比吃飯簡單。

中國最近流行“散步”,但很多人卻因此散步散到牢裡去。中國人可以說話,絕對有言論自由,但不能傳話,更不能傳播信息散佈謠言。一人傳實,百人傳虛,互聯網的消息既然是靠傳播而來,不知經過多少人的口,所以要嚴密監控,防堵謠言。

古人說,民以食為天;毛澤東說,讓人說話天不會塌下來。吃飯是天大的事,但說話是否也如天大?說話,可是會讓人承擔天大罪名的,所以才有以文治罪。

倪匡一再強調,人類的語文不夠用,一句“非筆墨能形容”都給用濫了。倒是繪畫創作,更能表達人們複雜的思維,而古畫也永遠比古書值錢。日裔英國作家石黑一雄在探討複製人的小說《別讓我走》中,提出通過複製人的繪畫創作,來審視複製人是否擁有靈魂的說法。但書中複製人的結果,卻是一個接一個步上手術台,捐獻器官而死。

許多人在看了小說或改編電影後,都有同樣的疑問:為何他們不逃走不反抗?

是啊,朝鮮人,你們都淪落到吃草的地步了,為何還默默承受?

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醫治,安逸的(生理上的)生活條件,或許真能讓人忘記,在這些安逸條件以外,其實有木欄圍著,說難聽些,自己只不過是被圈養的牲畜。但人始終是人,飽食終日的人或許懶得沒事找事,但餓肚子的人呢?


轉自:星洲日報/國際漫步 作者:李愛如 《星洲日報》國際新聞組組員 20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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