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4, 2011

续推进国营企业私有化

南北大道昨日举行特大,结果通过由UEM集团与公积金局(EPF)以每股4令吉60仙或总值230亿令吉全面收购,这个备受争议的国营企业遂正式走上私有 化的道路。其实南北大道原定去年12月23日举行特大,但最终因JelasUlung以260亿令吉出价竞标,导致股东以需要时间考量为由,遂延长特大迄 今。

私营化其实就是要解决国营企业的效率问题。国营企业因保护形式的独占或寡占、法律政策的束缚、人事制度的僵化,再加上缺乏追求利润和效率的诱因, 在绩效上不如私营企业,乃是大众公认的普遍事实。从80年代起,在美、英、法、日、新及中南美洲兴起的私营化风潮来看,也证明了私营化是时代的潮流,正确 的选择。就大马目前的经济环境而言,则私营化除了可将有限的资源移转至更有效率的单位使用,有助於产业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加强之外,对於国内投资管道不 足,私人界游资浮滥、股市规模太小的现象也有裨益。一方面可以分散股权、扩大投资群众;一方面可吸收游资,降低资金成本,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极有助益,尤其 对於国内日益窘迫的财政状况,也兼具开源与节流的功能。此外,可以藉出售股票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庞大的财政收入、偿还债务、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同时又可 淘汰绩效不佳的企业,避免因补贴、保护而拖累财政,以缩减政府支出的规模。

何况,透过证券市场进行私营化,可以达到聚集资本,平均财富的效果,尤其国营企业的营运范围遍及农矿、制造、电力、天然气、自然水、商业、运输仓 储、电讯等,可谓无所不包,超出自然独占或公共领域的范围,早就应当大幅私营化。特别是大马朝区域营运中心的努力,正受限於基础设施的不足,在交通网络、 电讯、电力企业的表现上必须大步向前,因此私有化的脚步实已刻不容缓,南北大道由私营至国营再到私有化的过程虽然曲折,但却是正确的。

政府目前私有化进度受挫的主要原因,是技术面出了问题,而改进之道,我们认为政府首应对推动私有化的轻重缓急有个明确的步骤和时间表。其次,则应 对私有化的方式,针对各个国营企业的性质要为制定。在推动的步骤上,应再对整体国营企业私有化的成本效益详加评估,也就是以挹住财政、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帮助产业升级效果之大小做为私有化的先后顺序。

英国过去私营化的做法,是先将较无效率的企业的以移转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处理,以免拖延过久形成阻力,增加资源浪费的程度;同时以开放竞争的方式, 迫使绩效差的国营企业在没有官方保护的环境下迎接挑战,间接达到私营化的效果。目前大马的做法却刚好相反,表现较佳的国营企业优先私营化,成为财团觊觎的 目标,又将经营不善的烫手山芋留待以后解决,既增加了改革的阻力,也不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对於私营化以步骤应重新检讨,尤其是未负政策性任务的企业应 完全开放私人企业竞争,由市场机能决定其未来发展。非公司组织形态的国营企业可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再透过员工认股方式,提高员工的认同感及企业的专业 性。对於面临淘汰的企业员工,可预先安排自愿退休,并提供认购其他国营企业股票的便利等。

就股权移转方式而言,未来应综合采用公开承销、协议方式及透过股票集中市场转让股权方式,配合限量承购的做法,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减轻对股市的冲击,且使股权分散以免被财团化。政府当初以有损国库收益为由,坚持不脱售南北大道股权,如今又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由,将南北大道私有化,好凸显政府对私有化仍有迟疑。政府除了在私有化的技术上寻求防弊之道外,更应坚定私有化的政策目标,使私有化的企业经由内部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机制,负起经营成败的后 果。


转自:星洲日报/社论 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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